民航新规:移动电源携带乘机需印有3C标识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输入性风险持续增大。
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相关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网址:https://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机场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出行。
根据中国民航局及相关国际航空安全规定,移动电源(充电宝)携带乘机需满足以下要求,未印有3C认证标识的移动电源可能被禁止携带
具体规则如下:
1. 3C认证与合规性
必须标识清晰:合规的移动电源需明确标注 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额定容量(Wh或mAh)、生产厂家信息等。无3C标识可能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存在被拒风险。
例外情况:部分境外品牌可能无3C标识,但需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如CE、UL等),但能否通过安检以现场判断为准。
2. 容量限制
≤100Wh(约27000mAh):可直接携带,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100Wh~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如大型专业设备电池),且每人限带2块。
>160Wh:禁止携带。
3. 其他关键规定
禁止托运:所有移动电源必须随身携带,不可放入托运行李。
外观要求:无破损、鼓包、漏液等安全隐患,否则禁止携带。
数量限制:通常每人限带2块,具体以航空公司为准。
4. 无3C标识的风险
可能被没收:安检人员若无法确认产品安全性(如无认证、无参数标识),有权拒绝携带。
建议更换产品:为保障飞行安全,优先选择正规品牌、标识齐全的移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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