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
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新版国家标准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配套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对GB 4706.1—2005及配套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对便携式电磁灶、蒸发式冷风扇等产品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整合和明确。为确保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对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编号:CNCA-C07-01:2024)中认证依据标准清单予以修订(见附件)。
二、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要求,依据新版标准实施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电动机-压缩机(产品种类代码0704)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应按照《关于发布相关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21年第4号)要求,按期完成新版标准自我声明换版。
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清单
国家认监委
2024年12月31日
常见家用设备涉及的标准包括:
GB 4706.1(家用电器通用安全要求)
GB 4343.1(电磁兼容性)
其他产品特殊标准(如空调、冰箱等专用标准)。
二、过渡期安排
旧版标准截止日期:公告会明确旧版标准停止使用的截止日期(如202X年XX月XX日),此后必须按新版标准申请认证。
证书转换期限:已获证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通常为12-24个月),逾期未转换的证书可能暂停或撤销。
三、检测差异及要求
企业需提交新版标准检测报告,认证机构依据新标准重新评估产品符合性。
重点差异可能涉及电气安全、能效、EMC(电磁兼容)等,需针对性改进产品设计或文件。
四、简化流程
部分情况下,认监委可能允许基于差异检测报告直接换证,无需全项重测(具体以公告为准)。
生产企业需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新标准,并在过渡期内完成合规准备。
认证机构需及时更新实施细则,并向企业传达变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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